| 教材征订、管理、编写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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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管理员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23 22:24: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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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征订教材的版本必须经教研组长同意,学科部主任审核,报教学副校长批准; 2、 征订教材的数量须经教务主任同意,教学副校长批准; 3、 教材征订目录必须一式四份,分别交订购处、教学档案、学科部一份、留存一份 4、 购回教材必须有入库帐目,教务处验收、签字; 5、 发放教材必须建立明细帐目,明确所有教材的出向和库存数 6、 原则上由教研组长统一领取教师教本,由班主任统一领取学生课本,个人领取教材必须经过教务主任批准,领取教材要签名登记归还; 7、 同一版本的教材,课任教师原则上只能领取一次; 8、 校内教师自编教材,须按下列程序进行: (1) 由教研组研究提出编写原因、内容、字数、使用数量、参考书目、编写时间安排、主编人及其分工报告,到教务处填写自编讲义申请表; (2) 教务处审批后,由自编人负责组织编写,按时完成编写任务; 自编讲义脱稿后,由教务处组织有关人员评审定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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