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鞍山工业学校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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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08-6-23 22:05: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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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行全员聘任制,进一步完善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做到择优上岗,现结合我校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经验,重新修定我校教师教学法质量考核标准。 一、 考核形式: 1、 学生评教(40分) 2、 学科部考评(30分) 3、 领导评教(30分) 二、 考核具体内容: 1、 学生评教: 每学期由教务处和学科部分别组织一次学生评教活动,听取学生对任课教师的意见,并及时的反馈给任课教师。 学科部于每学期中前后组织评教,教务处于每学期末前后组织评教。 学生评教内容包括七项,每次由考评者从各班级随机抽取决8名学生对教师进行评定,按好、中、差三等逐项评定后,汇总平均得各任教的测评分。 七项评教内容如下: (1) 备课(5分): 根据教师对教学过程的衔接,对内容的熟练程度,评定教师的备课情况。 (2) 教学方法(7分): 根据教师对教学过程、教学形式的处理方法是否易于接受,评定教师的教学法方法。 (3) 教学法组织能力(7分): 根据教师授课时学生的反映情况、课堂纪律情况,评定教师的教学组织能力。 (4) 板书、口表(7分): 根据教师授课时板书形式(是否清楚、整齐、反映重点内容)及口语表达能力,评定教师的教学效果。 (5) 作业布置与批改(7分): 根据教师布置作业的数量、密度及批改作业的态度,判断教师教学效果。 (6) 课外辅导(4分): 根据教师晚自习或其它时间是否经常对班级同学进行辅导来判别教师的教学态度。 (7) 师德(3分): 根据教师日常行为和对待学生的态度来判别教师的师德水准。 2、 学科部考评: 由学科部组织,学科部主任根据各任教履行教师职责情况,分四个部分评等,即: (1) 工作态度(4分): 接受任务态度(2分); 参加学校、学科部活动情况(2分)――指各类日常事务性工作; (2) 教学态度、能力、效果(8分): 由学科部主任每学期对部内教学人员进行随堂听课,了解教师课堂教学情况(3分); 不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反馈教学信息,了解任课教师教学效果给予评定(5分); (3) 常规教学(8分): 由学科部主任逐月进行教师教案、教学计划完成情况检查评定,综合平均后为一学期总成绩: 教案完整、规范、科学性情况,分四个层次评定(4分); 教学法计划制定是否合理,执行误差不超过2课时/月(除学校公事、病假外),根据情况分四个层次评定: 月差2课为A,月差2~4课时为B,月差4~6课时为C,月差课时以上为D,四个层次分值分别为4、3、2、1; (4) 教研科研(10分): 任课教师参加本组及校际教研活动,不、无故缺席(4分); 积极踊跃承担教研项目(6分); 另附: 为促进教师积极参与教科研活动,在该项目可依据以下条件给予适当加分: (A)教师组织“三小”活动,有计划、活动有记录、有效果,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加1~3分; (B)教师举行一次校际公开课加工1分;评课效果优秀者加2分; (C)教师每发表一篇论文按市、省、国家级分别加1分、2分、3分; (D)辅导学生参加各类竞赛获奖按市、省、国家分别加工1分、2分、3分。 3、 领导评教(30分): 由学校组织教学质量考核小组成员,每学期对任课教师进行集中综合考核,分三部分评等: (1) 教案数量和质量、教学计划完成情况(10分); (2) 听课、评课和履行教师职责情况(10分): 各授课教师(包括行政人员兼课)必须完成学校规定的听课节数,其听课记录以各教研组评课记录核实为准,统计各教师的听课节数。 (3) 其它评价(10分): (A)教师是否缺学生课; (B)实验课、操作课和电教课次数; (C)所带班级期末考试的及格率,成绩分布是否成正态分布。 说明:考核结果为教师年终评优的主要依据,考核成绩给予公布,并作为教师聘任和课程安排的主要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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